走进君孺 律师风采 业务范围 顾问公司 刑事案例 联系君孺
客服电话
0755-27754336
客服邮箱
dgjunru@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宝前巷46号经发大厦十六楼 地图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
发布时间:2011/7/18 9:27:00 点击数:1481 次 来源: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企业会否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企业不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终身制”、“铁饭碗”,还有人认为这样会使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僵化。
 
    <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同时,三种情形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是劳动者违法违规的,或者因病、因伤等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经济性裁员。这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铁饭碗”,不会导致用工制度僵化.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7-2025 Gdjunru.Com 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深爱企业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