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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是否表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发布时间:2011/7/18 11:35:18 点击数:1660 次 来源: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实务中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予以签字,并随后办理了工作移交手续,但这并不表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员工在通知书上签字时就已经解除。在通知书上签字实际意义是表面员工已经收到了单位下发的通知,但是否同意单位的决定并不能直接做出认定,也就是说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并没有完全解除。劳动者如果对单位的处理决定不服,完全可以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提醒HR注意,不能以为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当然认定为劳动合同解除,这具有相当程度的法律风险。如果要想使解除行为变得合法有据,可以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上得到劳动者的签字才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如果是因为员工违纪而以协商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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