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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1/7/18 14:55:05 点击数:1522 次 来源: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需要注意,往往具备了法定的解除理由,也能够出具有力的证据加以证明自己的主张,但是如果没有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还是会使得本来合法的解除变成违法行为。并且应该注意充分履行自己的附随法律义务,如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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