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与蔡某离婚纠纷案
原告蔡某(女)与被告乔某(男)于2017年9月6日登记结婚,登记时蔡某已近70岁高龄,乔某61岁,两人均为二婚。2018年4月16日蔡某突发脑梗住院,乔某照顾蔡某一段时间后就离家出走直至8月6日。后蔡某与乔某及双方家人矛盾激化,已无法共同生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乔某离婚,并由乔某返还蔡某婚前个人存款14000元。
在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审判实务中除注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外,老年人权益保护亦是改革应有之意。本案中,家事法官遵循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打破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依职权主动走访因脑梗而无法到庭的蔡某,耐心询问老人离婚意愿,安抚两位老人及家人的对抗情绪。在了解双方婚姻情感状况及两家人的矛盾根源后,作出的判决,既考虑到老年人权益的保障,维护老年人晚年生活和谐美满,又尊重了老年人婚姻自由,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