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君孺 律师风采 业务范围 顾问公司 刑事案例 联系君孺
客服电话
0755-27754336
客服邮箱
dgjunru@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宝前巷46号经发大厦十六楼 地图
开庭审理案件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07/7/13 19:25:30 点击数:2411 次 来源: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开庭审理前,仲裁庭必须完成有关的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有:
    (1)仲裁庭有关组成人员要对案情进行研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将适用的法规、政策等文件的文号和有关条款作出笔录。拟定详细的庭审提纲。
    (2)确定开庭地点,布置仲裁庭。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开庭地点可设在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仲裁庭要呈现庄严和谐的气氛。
    (3)于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需要其他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也应及时通知。
    (4)在开庭审理前,如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有正当理由而不能到庭,当事人申请回避,有理由需要重新组织仲裁庭等)而不能如期进行审理时,可以延期审理。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7-2025 Gdjunru.Com 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深爱企业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